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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情况》的公示杏彩体育
发布:2023-02-05 04:32:38 浏览:

  杏彩体育官方网站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27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省食安办《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22〕34 号)要求,我市于2022年12月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启动全面自查。重点自查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发挥等标准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漳州是福建省辖地级市,是全国较早实行对外开放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地处闽南金三角南端。全市现辖11个行政区(4区7县),陆地面积1.26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食品工业是我市支柱产业之一,全市规模食品企业628家,1-10月实现规模工业产值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5.5%。食品规模工业产值约占全市规模工业产值四分之一,约占全省食品行业四分之一。2021年11月,漳州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创建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保障、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共治共享,以健全“六大体系”、开展“十大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年多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漳州市食安创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对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市连续三年获评A级,食品安全满意率考核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三。

  根据省食安办通知要求,我市自查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组织开展,先后开展了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创建材料审核、现场评审等工作: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89.8%;二是对各县区、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安创城的情况进行材料审查;三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全市11个县(区)开展明察暗访,覆盖创城细则要求的所有业态,明察暗访各类点位达255个。经综合评价,我市创城达到国务院食安办评价细则要求。

  1.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制定《市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市委书记、市长任食安委“双主任”,并将党政领导班子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食安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治理“餐桌污染”、食安创城、包保制等专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列入对县(区、开发区)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各县(区、开发区)政府同步开展对镇街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2.全力推动食安创城。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创城工作,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编办、财政、发改等52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普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高位推动、部门共创的特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漳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提出完善“六大体系”、建设“十大重点工程”,明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督导检查和通报,有力有序推进食安创城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漳州市食安委工作规则》,明确市食安委、市食安办及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市食安委每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食安办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专项工作。市政府出台《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食安办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制度》,制(修)订督查工作、评议考核、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每年编写《漳州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白皮书)向社会发布,出台“一品一码”追溯、“十大重点工程”奖补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制度。

  4.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组织抽检、监测人员及有关专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通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情况,对不合格(问题)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防控建议。每年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市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全市147家二级以上医院,2022年报告相关病例信息8948条。科学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并均衡推进,食品安全各环节和各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100%。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示率达100%。

  5.深化农业源头治理。一是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严禁污染严重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严格涉重行业企业环境监管。二是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规范农业生产行为,督促落实生产记录、间隔期、休药期、禁限用等质量安全规定,提高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三是严禁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四是积极实施农药化肥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新型养殖模式,推行种植绿肥、有机肥替代化肥、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措施,1-11月全市预估化肥使用量22.92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1.53%;农药使用量7691.56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91%;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五是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有效监管,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全市已100%淘汰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六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企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督促指导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做好出厂入市,实现“瘦肉精”、非洲猪瘟批批检和全覆盖。

  6.加强粮食质量检测。一是根据《2022年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各环节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粮储系统共检验检测粮油质量样品606份,其中大米170份,小麦粉44份,食用植物油71份,原粮321份,合格606份,合格率100%。二是建立超标粮食协调处置机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三是加强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及储存期间质量检测力度。截至目前,市级监督抽查辖区内储备粮原粮批次51份,代表数量136727吨,占全市储备粮规模38.6%;承储企业15个,占全市储备粮承储企业100%。

  7.强化过程风险防控。一是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务院食安委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杏彩体育二是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制定相关类别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在春秋开学季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校外寄托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无底线营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影响。

  8.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是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昆仑2022”等专项行动。今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56起,罚没款1826.79万元。公安部门破获假冒伪劣食品类刑事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捣毁窝点数39个。破获“928”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部督案件获公安部领导批示表扬并致贺电。依法查办率、处罚率以及犯罪线%,应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100%。近年来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二是成立全省首家公安局驻市场监管局警务联络室,实现无缝对接,完善行刑衔接,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强大合力。三是推进“国门守护”行动。严格执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8月底提前完成全年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共计样品90个,1-10月完成系统抽检样品251个。四是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人员予以处罚,2022年共有51起刑事案件“处罚到人”。

  9.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聚焦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网络餐饮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5508户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户次。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8807户,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风险问题数量8346个,完成处置8328个,处置率99.78%。三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围绕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及周边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今年来累计查处农村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案件201起,罚没金额648.5116万元;破案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刑事案件44起,刑拘2人、起诉8人,涉案金额约469万元;捣毁窝点35个。四是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共检查学校食堂2271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305家次,检查学校小卖部165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店940家次,检查校外寄托机构托餐222家次,责令整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383家次。督促整改19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共245个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倒逼条件落后、管理不善的小规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快退出市场,全市已有3家相关企业注销许可证,8家次停业。

  10.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发挥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全市各食品行业协会制订出台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开展“水仙花星级”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评定,今年来共评定314家三星级以上餐饮单位。二是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网格体系,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共治局面。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全民营养周、特殊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论坛、“十佳食安卫士”评选、科普作品大赛、中小学生书画作文比赛、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开放日、“你点我检”等方式,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四是设立19家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发挥教育基地辐射作用,积极面向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代表等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扩大食品安全教育的受众规模,提高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率。五是加强政企合作,与“美团”“饿了吗”等第三方平台建立战略合作,推动外卖平台对外卖食品采取“食安封签”。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增配12315接诉座席,配强基层员,消费者投诉按时办结率达98%以上。七是创新ODR消费维权工作新模式,引导食品企业建立消费纠纷线上和解机制。今年来在全市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培育12315平台ODR(在线户。

  1.加大资金保障。连续22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加大投入,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围绕保障食品安全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工作重心,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食品安全项目经费2497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专项检查工作、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和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2.强化基层装备配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完善快检体系建设,确保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全市配备10辆快检车,在重大活动保障、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创建11个市级示范所,并积极做好国家级、省级示范所创建前期工作。

  3.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市场监管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首要职责,提出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配备、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等要求。开展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学习40学时以上,专业化比例超过70%。市、县两级公安部门均设置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职机构,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4.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是抽检数量逐年增加。我市逐年扩大食品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量6.1批次/千人,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量达7.7批次/千人。二是健全以市、县两级检验机构为主体、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质检所已通过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能力覆盖食品抽检全部类别。三是全市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已全部完成CMA和CATL“双认证”工作,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加强。

  5.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漳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指南》,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于2022年9月成功举办全市较大(Ⅲ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均相应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6.强化科技支撑。一是加强漳州海关国家级重点检测实验室建设,使检测能力覆盖到101类食品、4075个项目,为食品企业加强源头管控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围绕我市食品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加强对食品行业科技创新的指导和服务,本年度共有28个食品相关项目获得省科技厅立项,预计向上争取资金1212.38万元。推动食品相关科技平台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百企千村工程”,组织32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挂钩帮扶食品企业,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控制和监测技术及标准服务水平。三是依托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三专四证四不”管理,完善快速应急处置涉疫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体系,高效处置涉疫食品事件12起,未出现“由物及人”传染。

  1.主体意识逐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100%,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A级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集体承诺”等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食安员抽考”等平台参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和监督抽查考核,共培训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约6万人次,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考合格率达95%以上。

  2.过程控制不断强化。引导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实施HACCP管理体系、“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 “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教育部门出台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要求学校食堂对肉蛋奶、米面油等重点食品进行定点采购,建立健全名单比选机制。全市学校食堂已基本建立了餐饮食品电子索证索票档案,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农批市场管理平台等上下游平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数据衔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数字化追溯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码通行”。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综合治理,发布四批小作坊食品目录,对全市292家食品小作坊100%普查建档,建设“阳光小作坊”云平台,实时监控关键工序操作。加强流动摊贩引摊入市,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难题。

  3.“公共责任险”落地实施。出台《漳州市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方案》,以漳州市辖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作为保险保障对象,由政府托底购买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服务,满足基本普惠性食品安全保障需求。同时,杏彩体育引导高风险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等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形成“公共险+商业险”双保险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和保障能力,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近三年,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超过98.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2022年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94.39分,位居全省第二,知晓率达到85%以上,杏彩体育无一票否决情形。

  1.强化结果运用,筑牢信用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以实现监管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为目的,建立了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一是建设完成信用中国(福建漳州)平台,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将日常监管及行政处罚情况作为重要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结果运用,对失信、严重失信主体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二是实行严违名单动态管理。根据《漳州市食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因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收到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的主体列入严违名单,落实各项惩戒措施,促进信用体系不断完善。

  2.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率。一是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全市共有5377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录入数据12547.7万条;4003家农产品生产主体赋码准出16.85万批次,1438家水产品生产主体赋码准出6074条。二是依托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三专四证四不”管理,完善快速应急处置涉疫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体系。三是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1883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学生家长通过登录网络或使用手机APP终端等方式实时在线观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3.强化机制创新,健全治理体系。一是成立全省首家公安局驻市场监管局警务联络室,完善行刑衔接,实现无缝对接,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强大合力,获得省局领导的点赞肯定。二是漳州市公安机关在连续获得“昆仑2020”“昆仑2021”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全省第一的基础上,将“昆仑2022”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题,统筹全市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精确打击和专项攻坚,依法严打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肉制品掺杂掺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烟酒等食品安全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其中“9.28”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列入公安部挂牌督办,推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进行新型衍生物论证,认定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专案打击成效和经验做法获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贺电表扬和公安部领导批示肯定。三是深入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创建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已科学划定网格1302个,完成乡镇公示网格化管理图311个,农产品生产主体已落实悬挂或张贴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1193家,选聘乡镇级网格监管员185名,村级网格协管员1175名,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题,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4.强化“三小”治理,解决短板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通过打击整治、规范提升,促进小作坊规范发展。已发布四批小作坊食品目录,全市292家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开发“阳光小作坊”监管云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方式,将线上排查与线下监管深度融合。建设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将我市各县区的特色家乡食品通过“统一品牌、统一原料、统一检验、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销售”的方式,来解决食品小作坊体量大、分散广、种类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监管难点。二是在古城设立小摊贩集中区,统一制作经营摊车,要求定点定区经营,加强对摊点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良性氛围。三是积极推动小餐饮改善经营条件,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开发小餐饮登记应用软件,方便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小餐饮登记。建立健全小餐饮日常协调联系机制,实现监管部门与街道(乡镇)业务对接,督促街道(乡镇)与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按规定履行好小餐饮登记、信息共享、日常监管等工作,提升协同治理水平。

  5. 强化“两个责任”,压实包保任务。一是把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整合资源,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参与市级包保工作,认领包保主体。二是加强宣贯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两个责任”新规,通过线上线下推进会、培训宣贯会等,帮助企业解读相关文件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共培训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约6万人次。印制包保干部工作手册,方便各级包保干部开展包保工作。三是快速推动包保制落地实施。迅速摸清主体底数,建立精准A、B、C、D包保主体台账、四级包保干部台账和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漳州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第一时间配齐食品安全总监与食品安全员,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6. 强化帮扶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食品加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从“鼓励企业做大规模”等八个方面支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食品工业企业开展“HACCP认证”,新通过HACCP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推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对45家食品试点企业进行“一对一”驻点帮扶。三是积极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漳浦入选国家级试点县、获补助资金1200万元,南靖入选省级试点县、获补助资金700万元。四是推动食品相关科技平台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服务百企千村工程”,组织32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挂钩帮扶食品企业,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控制和监测技术及标准服务水平。

  (一)从产业层面看。作为食品大市,我市食品行业“数量多、分布散、流动大”,全市食品生产企业50%以上是小规模企业,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群体庞大,分布面广,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监管工作艰巨而又复杂,有效规范难度较大。

  (二)从监管层面看。食品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层出不穷,食品安全监管手段还不能满足监管需要,潜在食品安全风险仍然存在。

  (三)从社会层面看。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敏感度越来越高,但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风险防范的相关知识了解还不够,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主动性不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有待进一步构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工作稳定达标,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继续走前列、上台阶,进一步提升漳州“中国食品名城”知名度和美誉度。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筑牢食品安全基础,破解监管难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经自查,我市无否决项情形,各项工作达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要求。